一、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是指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求时,委托我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业务。
二、技术改造贷款担保
是指企业因需要购、建、修厂房或机器设备所需资金不足时,委托我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业务。
三、合同履约贷款担保
是指企业有专项购销合同而缺乏流动资金时,委托我公司为其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我公司对贷款发放过程、合同执行过程及货款收回过程进行全程封闭管理,保证购销合同的履约。
四、应收账款权利质押贷款担保
是指企业以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合法、有效、足额,特别是债务人资质较好,回款有保证的应收帐款作为权利质押申请贷款担保的业务,或者其他因资产收储产生的应收账款。
五、工业增信贷款担保
是指针对银行通过房产、土地抵押的直贷优质存量客户,银行按照抵押率或自身政策等条件制约,授信后仍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由吉林担保为该客户提供增信担保,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计灵活反担保措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融资类担保产品。
六、工业厂房按揭贷款担保
是指对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项目,在企业自建、购置标准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出现资金短缺时,为支持企业发展而提供的融资担保。
七、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担保
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担保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担保的性质类似,区别是在于经营者是指在我公司所在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和全部由自然人出股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伙制企业的主要(或控股)个人股东及合伙人。
八、个人抵质押贷款担保
是指借款人提供的抵质押品产权明晰、足值、易变现,用于消费或中长期投资经营项目,由我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委托银行发放的贷款业务。
九、合作贷款担保
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难点任务而设计特殊用途贷款担保,如市脱贫基金贷款担保等。
与其他担保公司合作的贷款担保,如技援再担保。
十、过桥贷款
是一种过渡的短期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项目完成的关键环节资金不足,由我公司为其提供短期借款,在可预见时间内有充足的、可靠的资金来源偿还我公司借款。